首尾條文

一、目的
    為強化國際救災支援配合注意事項有關國際救援隊來臺救災隊伍資訊
    掌握、受理報到、入出境禮遇通關及交通接駁運輸支援等事宜之執行
    ,必要時於國內各國際機場、航空站及港口設置國際救援隊接待及撤
    離中心(以下簡稱接待及撤離中心),由各相關部會派員進駐共同運
    作,提升救災效率,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九、撤除時機
    接待及撤離中心已協助所有國際救援隊辦理離境,或已無運作需求時
    ,得陳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撤除接待及撤離中心,相關進駐人
    員歸建。